基本上,如果想要娶越南新娘,是要跑越南三趟的;第一趟相親與申請結婚書、第二趟領結婚書、申請台辦處面談、第三趟台辦處面談.....
可是,因為新冠肺炎影響,越南目前鎖國中,使得有不少人,可能已經在越南完成合法結婚手續,卻因為越南鎖國而無法到越南台辦處面談,使得所娶的越南新娘一直卡在越南,無法來台灣共同生活。
這個問題,雖然已經好久了,英明有為的政府終於願意採取因應措施,讓這批越南新娘可以來到台灣了;外交部日前發佈以下措施:
外交部針對受武漢肺炎疫情影響致無法完成婚姻相關程序的越南新娘來台簽證採彈性因應專案措施
為因應武漢肺炎(COVID-19)期間我國人因外國政府限制入境措施及航班取消而無法赴國外完成結婚依親面談的困難,外交部已會同內政部移民署研擬彈性面談及審查的專案措施,以協助國人及外籍配偶完成跨國婚姻程序,以利家庭團聚。
武漢肺炎疫情造成全球旅行秩序紊亂,各國均採取不同程度的人流管制及檢疫措施,造成我國人的跨國婚姻申請案件無法前往國外完成依親面談程序,因此外交部前已洽請相關國家基於人道考量,針對已與當地國民結婚的我國人,同意給予簽證及入境申請。
另外,為積極協助國人及外籍配偶完成跨國婚姻程序,外交部經與移民署會商之後,已依據現行規定研擬彈性處理疫情期間境外面談及審核的專案措施。針對目前已辦妥國外結婚面談登記卻因疫情導致當事人無法至我駐外館處面談的案件,將以加強書面文件與實質資格審查,以及先面談境外的外籍配偶一方,作為簽證審核的參考。如果疑慮未能釐清,則待外籍配偶入境後由移民署在境內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訪查,並將結果作為駐外館處決定全案准駁的依據。外交部將即刻請駐外館處啟動疫情期間境外面談專案措施。
至於因武漢肺炎影響無法前往國外結婚者,將待各國飛航及入境限制解除後,續依照現行特定國家外籍配偶境外面談機制辦理。
而主管面談事務的越南台辦處,也在外交部公告後,公告採取以下措施:
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啟動疫情期間越南新娘依親面談專案
一、奉外交部訓令,「外籍配偶境外面談機制轉型案」自上(108)年8月1日起試辦1年期滿後廣續辦理,並於國際疫情和緩時續作檢討:另為積極協助國人及外籍配偶完成跨國婚姻程序,外交部經與內政部移民署會商之後,已依據現行規定研擬彈性處理疫情期間境外面談及審核的專案措施,針對已辦妥境外依親面談登記但因疫情導致當事人雙方無法一同至我駐外館處面談的案件,將以加強書面文件與實質資格審查,以及先面談境外的外籍配偶一方,作為簽證審核的參考。
二、本處自即日起啟動疫情期間依親面談專案,適用對象為本處暫停面談期間(109年3月23日起至9月30日止)被更改面談日期之案件。另基於公平原則,本處將以適用對象最初排定面談日期的先後順序為準,重新依序更改面談日期為109年9月28日至11月30日,並將主動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當事人,倘當事人雙方不擬適用上述專案,亦可於現排定之面談日期雙方來處面談。
三、至於排定面談日期在109年10月1日以後且未曾被延期之首度登記面談案件,不適用上述專案;但在上述專案執行完畢後其面談日期得以提前,本處屆時將主動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當事人,請當事人雙方依更改之面談日期來處面談。
四、至於因武漢肺炎影響無法前往國外結婚者,將待各國飛航及入境限制解除後,續依照現行特定國家外籍配偶境外面談機制辦理。
以上,簡單得說,就是本來被排定在109年3月23日起至9月30日止,後來因為越南鎖國而被改為109年9月28日至11月30日面談的案件,都可以先以對女方單方面談的方式,來給予來台依親簽證,先讓越南新娘來台灣,再由移民署進行訪查。
我們不是越南新娘仲介,只是轉貼相關資訊提供參考;所以,不對以上內容提供任何解釋說明,有任何相關疑問,請直接洽詢台辦處;當然,我們也不是查號台,不要來問我們台辦處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