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島新娘也是許多人娶大陸新娘的選擇,而到海南島相親,也是有機會娶到海南苗族;海南苗族的婚戀習俗,是多姿多彩的,他們崇尚男女平等,同村不同姓或同村同姓不同祖的都可以通婚。20世紀50年代前一般不與漢族、黎族通婚。現在苗族間的通婚範圍大大放寬,與漢族、黎族通婚的現象也日益增多。
苗族青年男女多通過自由戀愛建立感情後,再由男青年父母請媒人出面說親。苗族青年男女戀愛方式,主要有三種形式:
一是同村或鄰村青年男女,彼此十分熟悉,雙方情投意合,產生愛慕之情。在夜闌人靜時分,男青年悄悄進入姑娘家,輕輕喚醒姑娘,表明身份和來意。如果姑娘認為來者是意中人,便讓男青年留下,雙方開始傾訴衷腸,由此確立了戀愛關係。若姑娘認為來者不合意,就請男方離去。
二是青年男子白天三五成群到別村"聞沙"(苗話,意即看姑娘)。當他們到某個村寨後,不直接進村,只是在村口引吭高歌或高聲喊叫,姑娘們聽到後便跑出來跟他們對歌,一直唱到天黑。如男方找到意中人,回家後即告訴父母請媒人登門提親。也有三五個姑娘成群到別的村子找男子玩的。
三是男青年到別村親戚家裡玩,留宿親戚家。當晚該村女子即來找男子唱歌。雙方至少要唱到半夜才散。第二天男子回家,姑娘會在村外路上等候,當男子走過時,姑娘唱起歌來,接著雙方又對歌。按規矩雙方分手時,男方送給女方一點小禮物或少量金錢,表示願意與女方交往。
苗族的婚期一般都選在農曆十一、十二這兩個月的農閒季節舉行。
結婚這一天,新郎穿著嶄新的民族衣服,帽子鞋襪穿戴整齊,在媒人、伴郎等眾人陪同下到女方家迎親。還要請兩三個穿著與新郎同樣的服裝的人跟在後面拿傘遮著新郎,這叫出傘。苗族認為結婚是人生最大的事情,如沒有人替新郎撐傘,便感覺到羞愧,別人也看不起。
到女方村外時,媒人也換上新衣服,戴上藤制帽子,燃放鞭炮。女方家知道是新郎到了,也燃放鞭炮呼應。村民們蜂湧到村外,村裡的姑娘們在村口拉上一條繩子或橫上一支樹杆,不放新郎進村。媒人要把一些零錢分給攔路的姑娘們,表示願交"開寨費",新郎才被放入村。
新郎入村後先到女方家預先選定的一戶人家休息,到傍晚時才到女方家舉行婚禮儀式。儀式由媒人折斷十雙筷子為證婚,表示新婚夫婦同甘共苦,永不分離。新郎新娘先後向父母、長輩親屬、媒人和親戚跪拜,然後共飲一杯婚誓酒,眾賓客便可開懷暢飲,請酒對歌,直到午夜。
婚禮的次日上午,設下專席,由新郎新娘請酒送菜,向參加婚禮的賓客致謝,收受紅包,婚宴才告結束。
苗族有哭嫁的習俗,新娘在新郎來迎親時哭一次,出門時再哭一次,表示捨不得離開父母。出門時由新娘的堂弟背她出門,一直背到村外,把她放在預先準備好的一張席子上,然後由兩個少女陪同去男家。到新郎村子後,新郎和媒人先進家裡,由媒人的愛人去尋找新娘,把她帶回新郎家。第二天早飯後,新娘要和丈夫回娘家,過一天后才回來。
在新郎迎娶新娘的當晚,在新娘的授意下,陪娘帶領村裡的姑娘們,進入新郎暫住的房子裡,用手擰撚新郎和陪郎。陪郎也會夥同小夥子們去擰撚新娘。這種擰撚新郎和新娘的婚俗,對於自由戀愛結婚者,只是象徵性的,對於家長包辦的婚姻,新郎和新娘則要經受痛苦的考驗。
在迎送新郎和新娘的路上,還往往會遭遇到新郎或新娘過去戀人的襲擊。新郎的前情人,因失戀而苦惱,召集新娘們在新郎經過的路上攔阻新郎,用手狠狠地擰撚新郎和陪郎,有時把新郎擰撚得全身青紫斑斑。
如果新娘曾有戀人,在送新娘的途中也會遭到攔路擰撚。當受到以前戀人攻擊時,媒人和陪郎或陪娘要盡職責保護新郎或新娘,使其平安過關。"擰撚"習俗是一種無可非議的慣例,但在舉行婚禮後就不許再發生。
婚姻形式
苗族婚姻充分體現了男女平等的思想,無論是男娶女嫁或是招郎入贅,在社會上都不受歧視。主要有四種婚姻形式。
一是男娶女嫁。同漢族一樣,這種形式最為普遍。
二是"做過世郎",即"招郎入贅"。這種婚姻形式主要適用於女方家無男嗣,需要男方落戶女家承管家產,而男方無父母或是兄弟較多,且願意長期入贅的。
三是"做郎換",即定期入贅。年限多為三至四年,部分長達八年。這種婚姻形式主要因女方家弟妹年幼,且家中缺乏勞動力的。男方入贅到女家,待入贅期滿後,才獲准帶妻子離開娘家。
四是"做娘換"。這種形式是女方到男方家居住一定時間,一般是三至四年。主要因男方家勞動力少或弟妹年幼,需要女方到男方家住一段時間,待期滿後,把男方帶回娘家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