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是一個氣候溫和,自然景色秀麗的國家。這裡有著蔥郁的密林,霧氣繚繞的群山,還有那靜靜流淌在山間的小河,處處都流露著這個國家的天然和質樸。
緬甸人有名無姓,通常在自己的名字前面加一冠詞,以示性別、年齡、身份和地位。青年男子自稱“貌”(Maung,意為弟弟),表示謙虛,對幼輩或少年也稱“貌”,對平輩或兄長則稱“郭”(Ko,意為哥哥),對長輩或有地位的人則稱“吳”(U,意為叔伯)。如某男子叫“昂基”(Aung Gyi),隨著他的年齡和地位的變化,被稱作“貌昂基”(Maung Aung Gyi)、“郭昂基”(Ko Aung Gyi)或“吳昂基”(U Aung Gyi)。
此外,還有在自己名字前冠以“德欽”(Thakin,意為主人)、“波”(Bo,意為軍官)、“耶波”(YeBo,意為同志)、“塞耶”(SaYar,意為教師和醫生)的。
緬甸婦女不論已婚與否,一般在名字前加“瑪”(Ma),表示謙虛;對幼輩或平輩也稱“瑪”(意為姑娘),對長輩或有地位的則稱“杜”(Daw,意為姑、姨、嬸)。如有一位叫“丹敏”(Tan Min)的女子,隨著她的年齡和社會地位的不同,人們可稱她為“瑪丹敏”(Ma Tan Min)或“杜丹敏”(Daw Tan Min),她本人自稱“瑪丹敏”(Ma Tan Min)。
緬甸人取名所用的字總共不到100個,用這些字互相拼湊,取其聲韻順口悅耳即可。因而緬甸人重名的很多,為表示區別,往往在名字前或名字後加上籍貫或工作單位、職業名稱等。
緬甸人有“右為貴,左為賤”,“右為大,左為小”的觀念。因此,緬甸人有“男右女左”的習俗。此外女人不能枕著男人的胳膊睡,否則男人就會失去“神力”,整日萎靡不振。
緬甸人視頭頂為高貴之處,所以不能用手觸摸他人頭部,即使是十分可愛的孩童也不能撫摸其頭。
與朋友同行,不能勾肩搭背。給長者遞接物品時,不能用右手,右手被視作是不潔淨的。
緬甸人視太陽升起的東方為吉祥的方向,認為東方是釋迦牟尼成佛的方向,所以緬甸人家裡的佛龕都供在室內東牆上。因此睡覺時,頭必須朝東忌諱朝西,否則是對佛的玷辱,會招致不幸。緬甸人還認為西方是死神居住的地方,古代緬甸國王斬殺犯人時,都是出宮殿西門,所以睡覺絕對不能頭朝西睡。緬甸人把東面和南面稱為頭頂部,把西面和北面稱為腳尾部。家中長者的座位在頭頂部,晚輩的座位在腳尾部。
在緬甸,女子穿的筒裙(緬語稱“特敏”(TaMane))被視為不吉祥之物,不允許晾曬在超過人頭的地方。因此男子忌諱在晾著衣服的繩索或杆子下穿行。如男子穿行,則男子身上的“神力”會丟失,並會倒楣一輩子。故此,到佛塔寺廟朝拜的信女,不得登攀塔座,只能跪在塔下瞻拜許願,如要向佛塔、菩薩身上貼金,需交由男子代辦。
緬曆4月15日至7月15日三個月為佛教僧侶安居期間,緬甸人不許舉行婚禮。此外,緬甸人也忌諱在緬曆9月、10月、12月內結婚。他們認為,在9月結婚,將會不育,一輩子無兒女。在10月結婚,會破產。在12月結婚,夫妻會兩地分居,不得團聚。出席緬甸人的婚禮, 不能穿藍色、灰色和黑色的衣服,否則會帶來不吉利。
緬甸人忌諱9、13和尾數是零的“補”數(10、20、30、40、50、60、70、80、90)等數字,也忌諱“9”人共同遠行,認為“9”人同行必有災禍,若是9人同行則需帶一塊石頭,以破9的數位。受西方文化的影響,緬甸人認為“13”這一數字不吉利,因此不會買有編號13的房子和車子。緬甸商人忌諱補數,因為補數帶有零的數字,零即為輸,故視補數不吉利。在緬甸,若汽車牌照的總計為補數,如10、20、30……等就很難賣出去。
蒲甘是緬甸的一座聖城。在這座被稱為“萬塔之城”的城邦中,林立的佛塔是最標誌性的建築。幾個世紀以來,蒲甘曾經先後建造了400多萬座佛塔,從至今留存的1000多座佛塔中依然能想像出當年的輝煌。
壯麗而神秘的萬塔日落是蒲甘的“特產”,要賞最美日落,必定要登高的視覺才最好,這裡只有兩座佛塔是允許人們攀登上去等候日落的。
在緬甸撣邦高原西南部,有一個茵萊湖。常年生活在這片水域上的緬甸人,被稱為“逐水而居的人”。他們依然保持著獨特的生活方式和傳統。當地漁民至今還保留著“獨腳划船”的習慣,這在全緬甸乃至全世界,都是獨一無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