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利"是雙方都能從婚姻裡得到所需,並更能自由、快樂地實現自我生命的意義並完成對價值的追求,而不是削弱或限制人的追求。
"分享"包含快樂與幸福,也包含不愉快與分歧。同時,分享還意味著互助和互相給予的一種歸屬感。
"並存"是一種高度尊重,願意保持一種邊界,尊重雙方的差異,其中包含信仰、生活方式、價值觀、習慣、社會興趣、朋友等方面的差異。
婚姻中的愛也有三種:
一是單方的依賴。丈夫依賴太太,或者太太依賴丈夫,他們相互利用,相互控制,相互佔有對方,將對方視為日常生活用品。一旦不能依賴了,自己就缺乏了安全感,心中就會恐慌。
二是彼此獨立的愛。兩人都很獨立,沒人準備妥協,沒人願意為對方做調整,一旦衝突起來,沒有協調的空間。
三是互相依靠。兩個人既不獨立也不依賴,而是一種高度的同步,是心靈層面的互通。
心理學家路易士將愛劃分為兩種:"出於需要的愛"和"贈與的愛"。人本心理學之父馬斯洛也將愛劃分為"出於匱乏的愛"和"存在的愛"。
"出於需要的愛"與"出於匱乏的愛"是以依賴別人為手段,尋求自己需要的滿足。這種愛看起來像愛,實際上是控制和強迫別人就範;家長強迫孩子,一定按自己要求行為,就是如此。顯然,前者是怎麼得到,後者是如何給予,能給得更多,這正是長大和成熟的標誌。
小孩出生之後對母親的依賴,就是一種"出於匱乏的愛",嬰兒需要母親,沒有母親他無法活下去,他愛母親,因這關係到他性命維繫。嬰兒也可以愛任何呵護他的女性,只要她幫助他生存下去,滿足他的需要。這種愛,更多也是一種需要。有些人之所以永遠長不大,是因為他們的心智還停留在幼兒狀態----永遠像孩子一樣,習慣于索求愛。
當愛不是出於自己需求時,他就是成熟的人,愛就開始流動、分享和給予。只有成熟的人才能付出,當愛不是出於依賴別人時,人就具備了"贈與的愛"和"存在的愛"能力。
不成熟的人,自己沒有愛,自然會向別人索求愛,常表達成為:因為我愛你,所以才要求你……,其實,它的本質是控制,是剝奪別人的自由,是滿足自己的需要;當控制不了對方時,常用憤怒的方式來報復對方。從這個角度來看,依賴也就扼殺了自由。真正的愛,很難在依賴和被控制中流動,因為愛是一種自由的存在,也需要相對獨立的空間。
當愛與自由在一起時,是幸福的婚姻,當愛與控制在一起時,將是痛苦的生活。因為沒有自由的話,人永遠不會快樂,如果因為愛而破壞了自由,最後的結果可能是,愛可以被丟掉,但自由要留下來。出現"因控制而失去控制"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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